参与本次评选的范围应为,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化 工作做出显著贡献并产生广泛影响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及新闻事件。
1.自主制定标准,技术水平高,填补我国空白的标准及承办者;
2.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并批准为国际标准的项目和主导者;< xml:namespace prefix =" o" />
3.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对产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