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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信息
政策名称 :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贷款贴息
申报主体注册地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所有地区  >  所有
主管部门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类别 : 政府项目-贷款贴息
 
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支持行业 : 1.  工业与制造业 >  工业
2.  电子信息 >  软件
3.  服务业 >  信息服务
申报主体登记注册类型 : --------
申报主体性质 : 1.  企业
2.  社团
3.  事业单位
4.  政府机构
申报主体已获资质 : --------
知识产权 : --------
行业许可证明 : --------
 
财务要求
最低限额 最高限额
申报主体注册资本 :
注册实收资本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资产负债率 :
年度营业收入 :
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
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 :
近三年销售收入均值 :
上两年度的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 :
年度收入增长率 :
年度利润增长率 :
技工贸总收入 :
年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额比例 :
上年度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 :
产品/项目目前经济规模与达产规模比例 :
产品/项目实际投资额 :
 
产品项目具体要求
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地点 : 北京市
产品/项目所属阶段 : --------
产品/项目技术水平 : --------
项目技术发源地 : 所有
技术标准 :
 
人员及其它要求
最低限额 最高限额
职工总数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 : % %
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例 : % %
年度申报项目数量 :
 
必要前提条件
一、招商引资项目可放宽申报主体注册地要求,但入资后企业在本市登记注册,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本市。
二、申报主体特殊要求:
1.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无连续亏损现象,处于建设期内的新建企业除外。对于超出以上规定的企业,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确定;
2.已与银行签订中长期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已经开始付息;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经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且各项手续齐备。
三、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年限原则不超过二年,分年度安排,每个项目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四、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息补助。
 
主管部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时间
申报起始日期 : 2012/06/28
申报截止日期 : 2012/07/10
 
申请时间
 
支持方向
一、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三、支持高端项目引入
四、推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
五、加强产业基地和开发区环境建设
 
支持措施
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息补助,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年限原则不超过二年,分年度安排,每个项目每年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性质

1、要求申报企业性质属于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对从事开发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部门及企业,要求企业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对招商引资项目可放宽申报主体注册地要求,但入资后企业在本市登记注册,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在本市;

4、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可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受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

(二)申报主体特殊要求

1、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原则上无连续亏损现象,处于建设期内的新建企业除外。对于超出以上规定的企业,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后确定。

2、符合国家和北京市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及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本导向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具体要求

要求企业已与银行签订中长期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已经开始付息。

(四)项目特殊要求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已经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且项目各项手续齐备。

2、项目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申报渠道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à工业发展资金管理系统
 
申报及审批流程

1项目申报前最好先联系申报企业所在区县经信委或市经信委专业处,汇报项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当年度项目申报条件要求,与本年度项目重点支持领域是否相符,明确项目申报方向。【市经信委共有六大专业处室,具体各专业处室联系方式详见本报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首次申请工业发展资金的企业,需登录北京市经信委“工业发展资金管理系统”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记住用户名和密码),审批资格通过后,方可登录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系统。

3企业应在项目核准备案或开工建设后3个月内通过“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纳入项目库滚动管理。

登录“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申报表、支出预算明细表等,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

4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下发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原则上区县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初审。

5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专业处室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6项目审查通过后,企业需要准备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要求由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对于不符合评审深度要求的报告不予受理(报告内容深度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资料:

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

3)固定资产投资登记表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提供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已开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8)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9)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已投入资金支付凭证;

10)拟购置设备的询价资料;

11)项目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2)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付息凭证及银行借款合同审查表(见附件2

13)市经济信息化委或评审单位要求的其他文件。

报送材料要求合法合规并真实有效,用A4纸或A3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上报,上报材料不予退回。具体装订要求请联系各专业处室。

7各专业处室审查通过的项目经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评审要求报送书面材料。要求评审单位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或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

8评审结果经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后,对计划安排项目正式行文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从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角度进行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复。

9市财政局对市政府批复通过的项目下达项目预算指标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资金拨付前,企业需完成以下事宜:

企业需提交承诺书

市经济信息化委各专业处室负责对项目承诺书进行审查,要求承诺书相关数据与企业项目评审后的数据原则一致。

企业收到资金后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项目的执行与检查

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验收及监督管理,区县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规划处、监察处、市财政局经建一处每年抽取部分项目进行检查。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办法规定执行。

 
相关文件

2012年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投资导向意见》-2012.06.08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2012.06.29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21778号】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过程监督管理及绩效考评办法》【京工促发〔200767号】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京工促发〔200768号】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过程监督管理及绩效考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要网站信息

工业发展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bjzjzc.cn/RegistWeb.aspx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bjeit.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规划处

邮箱:liuweiliang@bjeit.gov.cncheyue@bjeit.gov.cn

联系人:任世强(处长)???联系电话:5758751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区惠新东街6???邮政编码:100029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八大产业处室

节能与环保产业处

联系人:于福(处长)

联系电话: 57587586

?装备产业处(食品产业处)

联系人:艾滨(处长)

联系电话:57587726

都市产业处(食品产业处)

联系人:彭其贵(处长)

联系电话:57587786

?航空航天产业处(军民结合推进外)

联系人:杜涛(处长)

联系电话:57587113

基础与新材料产业处(北京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物办公室)

联系人:张晶(处长)

联系电话:57587682

汽车与交通设备产业处

联系人:杨军(处长)

联系电话:57587668

生物与医药产业处

联系人:邵明红(处长)

联系电话:57587782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电子信息产业处

联系人:陈小南(处长)

联系电话:57587791

 
项目简介
为适应建立公共财政和WT0规则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基础、政策为导向的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工业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028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委员会联合制定《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21778号】。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是指市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和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支持支持方式包括财政拨款补助、贴息贷款或投资入股。
 
立项情况
 
立大事记

2002

826,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委员会联合制定《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21778号】。

2007

?523,根据《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工业促进局联合了《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过程监督管理及绩效考评办法》【京工促发〔200767号】和《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京工促发〔200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