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绿色通道”的留学人员企业资格条件< xml:namespace prefix =" o" />
(一)企业注册地点应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区范围内;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归国留学人员;
(三)企业创办时间在五年以内,且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四)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出资人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五)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征信报告”(有关情况及办理事宜请参见附件五) 。
二、受理基本要求
对申请“绿色通道”的留学人员企业,其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一)具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技术成长性好并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
(二)主要经营者和管理团队具有一定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
(三)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应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和详细的用款商业计划书;
(五)应具有充足、饱满的商业合同、销售协议;
(六)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技术持有人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纪录,并同意向担保人披露个人资产信息和信用状况(担保人有责任为申请人信息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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